來源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常見問答
一、通用問題
1.如何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答:注冊地在廣州的建筑業企業,可以通過廣東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申請辦理。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需要較多材料,具體材料目錄請查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s://zfcj.gz.gov.cn/)查閱辦事指南。我局受理的資質許可事項主要有:(1)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機電工程、石油化工、冶金工程、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2)地基基礎、起重設備安裝、電子與智能化、消防設施、防水防腐保溫、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特種工程專業承包不分等級;(3)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港口與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4)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鋼結構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輸變電工程、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2.企業凈資產指標如何考核?
答:企業凈資產就是企業所有者(即投資方或股東)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企業應提供申請資質的上年度或當期(本月或申報時上個月)合法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應齊全,應包含現金流量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報表應有制表人、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財務報表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首次申請資質的,以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考核凈資產。
申請多類資質的,企業凈資產不累加計算考核,按企業所申請資質和已擁有資質標準要求的凈資產指標最高值為準。
3.設備指標如何考核?
答:標準中明確要求的設備不可以是租賃的,應為企業自有設備,需提供企業設備購置發票(除港口與航道施工總承包資質外)。上級單位劃撥的應同時提供劃撥或分割證明,否則不予認可。標準中對設備的規格、性能、數量有要求的,但發票上不能體現的,企業應延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設備使用說明書、檢定報告等。港口與航道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設備,應提供所屬權證明和檢驗合格證明。標準中未明確要求的設備,申請表中可以不填寫,也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4.廠房指標如何考核?
答:廠房可以是租賃的。標準中有明確要求的生產廠房,屬企業自有的,需提供廠房面積符合要求的不動產權證等材料;屬企業租賃的,需提供廠房面積符合要求的租賃協議和出租方的不動產權證等材料,且租賃到期日期應不早于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之日。企業具有多處廠房的,可以累計考核。
5.標準中企業主要人員有哪些?年齡有要求嗎?
答:企業主要人員包括:注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含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3類。
企業主要人員年齡均為60周歲及以下且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不能同時在兩家及以上企業繳納社保(含靈活就業社保)。
6.注冊執業人員有哪些具體的要求?
答:注冊執業人員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注冊在其它企業,包括申報企業的上級公司、下級公司、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其注冊執業資格均不予認可。一個注冊人員有多個注冊證書的,多個注冊證書應注冊在同一家企業。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專業類別、級別、數量對應企業申報的資質序列、類別、等級的標準要求。采取告知承諾制的,企業申報時已明確注冊執業人員名單,因辦理注冊手續暫未能查詢到注冊記錄的,核查期間注冊到位則予以認可。
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5〕202 號)要求,自2025年5月1日起,申請由我局負責審批和委托各區住建部門實施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含延續事項),注冊執業人員一年內變更注冊單位2次及以上的,在資質審批中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這里的“2次”不含核查時的申報企業)。
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記錄以四庫或者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或者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信息系統載明的執業注冊經歷為準。如有注冊、注銷記錄不完整的,以實際顯示的經歷信息項為準。
7.企業如何明確技術負責人?
答:企業申請1個或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的資歷、專業、職稱、業績、注冊執業資格(如要求)應滿足各類資質標準要求,應在申請表中明確每個類別資質的1名技術負責人。同一個技術負責人只要分別滿足所申請類別資質的相應標準要求,可以同時明確為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
8.技術負責人簡歷中的任職單位沒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該經歷能否認可?
答: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以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經歷為準,其任職期間該任職單位不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不予認定。
9.技術職稱人員如何考核認定?
答:技術職稱是指設區的市級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評審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技術職稱人員是指取得有職稱評審權限部門頒發的職稱證書的人員,不包括經濟類人員,也不包括具有教學、研究等系列職稱的人員。
《標準》中的職稱人員均指中級及以上工程系列職稱人員, 其專業按職稱證書的崗位專業或畢業證書(中專及以上)中所學專業為準。
《標準》中對職稱人員專業作了限定,且要求專業齊全的,按照申報人員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的技術職稱人員組成,且每個專業至少有1人;《標準》中對技術職稱人員專業作了限定,但未要求專業齊全的,按照相應專業的申報人員數量達到標準要求即可,每一類專業人員數量不作要求;《標準》中未對技術職稱人員專業作限定,但要求部分專業齊全的,按照要求齊全的專業至少有1人,其余申報人員專業不作限定。
職稱人員的個人職稱可通過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系統服務平臺、各省技術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廣東省人社廳信息共享系統或企業提供的真實有效的網上查詢渠道查詢,如上述渠道均無法查詢,企業可補充提供職稱評審表或職稱公示或公告等文件材料,或者發函核實。企業自主評審的職稱人員職稱證書,該評審單位需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備案,并在備案有效期內。
10.技術職稱人員的相關專業具體包含哪些?
答:除了《標準》有明確外,相關專業可以參考《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指南(第二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中的職稱人員專業分類。
11.技術工人如何考核認定?
技術工人是指與企業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由企業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有關部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認可的機構或建筑業企業頒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
技術工人工種嚴格按照省廳要求的42個工種認定(《標準》中出現的42個技術工人種類:1.施工船員2.樁機操作工3.電工4.焊工5.起重信號司索工6.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7.防水工8.油漆工9.抹灰工10.鋼筋工11.測量工12.混凝土工13.模板工14.爆破工15.起重信號工16.架子工17.木工18.砌筑工19.鑲貼工20.石作業工 21.水電工22.機械設備安裝工23.管道工24.通風工25.起重工26.砧細工27.木雕工28.石雕工29.砧刻工30.泥塑工31.彩繪工32.推光漆工33.匾額工34.砌花街工35.高壓電工36.低壓電工37.維修電工38.安裝電工39.線路架設工40.變電安裝工41.瓦工42.除塵工)。其中,水電工、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可以替代電工。
12.技術工人證書有哪些查驗方式?
答:技術工人證書查驗方式主要有:一、省內頒證的,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中認定第一批建筑業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頒證機構名單及其證書名稱的通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認定第二批頒證機構及其頒發的建筑業企業現場管理人員相關崗位證書和技術工人職業資格證書等為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證書的通知》文件內列明的機構名單及其證書為準。其中,第一批附件 2“廣東省有關協會及其分級分類培訓機構”的具體名錄,“廣東省有關協會”主要指“廣東省建設教育協會”(https://www.gdpace.com/);“分級分類培訓機構”是指“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機構信息全國聯網查詢”平臺(http://rcgz.mohurd.gov.cn/Login/TrainDepartMentSearchResult)可查詢到的培訓機構。另外,省內證書在國家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平臺(http://zscx.osta.org.cn/)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http://admin.zhujianpeixun.com/)可查詢的,予以認可。無法查驗的不予認可。二、省外頒證的,以國家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平臺(http://zscx.osta.org.cn/)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http://admin.zhujianpeixun.com/)查驗為準。
13.資質標準明確要求中級及以上技術工人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可作為中級以上技工證嗎?
答: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中認定第一批建筑業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頒證機構名單及其證書名稱的通知》 (粵建許[2015]100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 (建辦市〔2021〕29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轉換國家標準化電子證照的公告》 (粵建公告〔2023〕25號),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認定為中級工證書的工種類別以《公告》附件2所列為準(含建筑電工),且由廣東省建筑安全協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放。可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公共服務門戶(網址:https://zlaq.mohurd.gov.cn) 、 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微信小程序和廣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系統(網址: ht tps://cranesys tem. gdc ic. net:8080/)查詢核實。
14.省住建廳《第一批認定的建筑業企業技術工人頒證機構名單及其證書名稱匯總表》中廣東省建筑安全協會頒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哪些可以認定為中級工證書?
答:高空作業操作證書、起重作業操作證,這 2 種專業作業操作證書可認定為中級工證書。其中,高空作業操作證包括普通腳手架建筑架子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建筑架子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等工種;起重作業操作證書包括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工、門式起重機裝拆、塔式起重機起重司機、門式起重機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工等工種。省外頒發的證書還需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公共服務門戶”可查。
15.企業申請某一類別資質時,某一個人具有多個證書,能否分別申報考核?
答:企業申請某一類別資質時,主要人員中每類人員數量、專業、工種均應滿足《標準》要求。某一個人具有注冊證書、技術職稱、崗位證書、技術工人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中兩個及以上的,只能作為一人申報考核;但一個人同時擁有注冊證書和技術職稱的,可同時作為注冊人員和技術職稱人員申報考核。
16.企業申請多個類別資質時,某一個人具有多個證書,能否分別在各類別資質中申報考核?
答:企業申請多個類別資質時,主要人員中每類人員數量、專業、工種等應分別滿足所申請類別資質《標準》要求,不需累加每類人員數量指標。某一個人具有注冊證書、技術職稱、崗位證書、技術工人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中兩個及以上的,可分別在各類別資質中申報考核,如一個人同時具有建筑工程職稱證書和道路工程畢業證書,可分別作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職稱人員申報考核,但在申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時,應提交其畢業證書。
17.除了注冊人員,其他人員也有頻繁變動的限制嗎?
答: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5〕202 號)要求,自2025年5月1日起,申請由我局負責審批和委托各區住建部門實施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含延續事項),技術負責人、職稱人員、技術工人一年內不得參與2家及以上不同單位資質申報(這里的“2家”不含核查時的申報企業)。
職稱人員、技術工人以考核其在三庫參與資質申請的記錄為準,我局審批的資質事項考核時間以最后審批完成時間為準,非我局審批的資質事項考核時間以其在三庫參與資質申請的記錄中“提交(申請)時間”載明的日期為準。
18.機電工程范圍是什么?
答:根據住建部市場司的解釋,機電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業工程的機電安裝工程,也不包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機電安裝工程。
19.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是否可以申請辦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事項?
答:依據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精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分工方案的通知》(建辦廳〔2017〕32號)規定,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不得申請辦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新申請、升級、增項、重新核定等事項。
20.哪些資質事項考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答:增項、升級、延續等事項需考核安全生產許可證。
21.人員補繳社保或分公司人員社保符合申報條件嗎?
答:資質申報人員必須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證明中繳費單位應與申報單位一致,由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或社保補繳均不予認定;省外分公司及子公司繳納社保不予認定。
二、新申請、增項、升級事項
22.關于辦公場所證明,未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如何認定?
答: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機構、各類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等部門、單位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可以作為產權證明予以認可。對于“辦公場所”材料, 如企業上傳的房產證和租賃合同上有“僅限工商登記辦理”等限制性標注內容的,企業需補充無限制性要求的有效材料。如有轉租關系的,各層租賃合同關系應合法合規。
23.如何考核企業主要人員的社會保險?
答:我局對首次申請、增項和升級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首次申請事項核查1個月社會保險(申報前1個月至完成核查期間均應持續在申報企業繳納社保),增項、升級申請事項核查連續3個月社會保險(申報前3個月至完成核查期間均應持續在申報企業繳納社保),否則對其勞動關系不予認定。
24.住建部建辦市函〔2022〕361號文印發后,企業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具體考核指標是什么?
答: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規定,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提交相關材料,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個人業績等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
以企業直接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為例,考核如下指標: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①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②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③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④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5.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需提交那些材料?
答: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的業績不少于2項。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標準,需滿足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或建筑施工總承包一級的業績標準4類中的2類即可,不考核技術負責人申報業績年限,不限制技術負責人所在企業資質等級。
申報企業應填報個人業績資料,并填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工程項目的16位項目編號,未要求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發布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的可不填寫項目編號。個人業績還需上傳本人親筆簽名并加蓋申報企業公章的“技術負責人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原件掃描件,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26.同一個技術負責人能否明確為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
答:企業申請1個或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的資歷、專業、職稱、業績、注冊執業資格(如要求)應滿足各類資質標準要求,應在申請表中明確每個類別資質的1名技術負責人。同一個技術負責人只要分別滿足所申請類別資質的相應標準要求,可以同時明確為多個類別資質的技術負責人。
27.考核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有哪些具體的要求?
答: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核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3〕548號)的要求,企業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和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至少基本信息、合同登記信息及竣工驗收等環節均滿足)。其中,技術負責人個人信息以竣工驗收或者業績技術指標環節的信息為準,在工程項目所擔任的職務準確(施工項目經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由職稱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的,其個人業績除滿足上述要求外,將進一步核查其完成業績的任職經歷(含社保)等信息。發現企業弄虛作假的,我局將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依法查處。
28.考核企業業績,有哪些具體的要求?
答: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核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3〕548號)的要求,企業申請升級事項的,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至少基本信息、合同登記信息及竣工驗收等環節均滿足)。
綜合企業提交的工程業績材料和四庫業績信息一并核實,如兩者信息有不一致的,進一步重點核實層數、高度、深度、跨度、合同額、單體建筑面積的等涉及標準的關鍵技術指標,如發現工程業績材料和四庫上關于關鍵技術指標不一致的,該業績不予認定。
29.資質標準中對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考核指標為累計指標的,是否需要累計?
答: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的業績不做累計考核。如: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標準中要求“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企業申請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時,技術負責人提供的主持完成的個人業績應當是二級以上資質標準要求的城市道路工程項目即可,長度不作累計考核,但長度指標數據必須有體現。
30.企業直接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考核技術負責人完成業績時所在的企業資質等級嗎?
答: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技術負責人完成業績時所在的企業資質可以是特級、一、二和三級,個人業績完成時不能超資質承接。其他類別資質,參考執行。
31.個人業績為改建、擴建等非新建性質的,如何認定?
答: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企業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代表工程業績申報。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為改造、改建、擴建、更新等非新建性質的工程,不予認定。對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為改造、改建、擴建、更新等非新建性質工程,除在四庫滿足標準要求外,另需申報企業提供該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等(官網可查),招標的施工內容以招標公告的招標范圍及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判斷,能體現市政工程主體的,方可認定。四庫上建設性質已注明為新建的,按新建業績認定;業績工程名稱雖無改造、改建、擴建、更新等表述,但四庫中顯示建設性質為上述非新建工程的,應按非新建工程處理。
32.什么是超資質范圍承接的工程?此類工程是否可以作為代表工程業績?
答:超資質范圍承接的工程是指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中工程承接范圍的工程,包括不是在企業所取得的資質等級所對應的承包工程范圍內的、超出所取得資質等級時間的、超出所取得的資質等級有設限要求的等。此類工程不能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但企業以境外承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的,無論其是否超越資質承包工程范圍均可以申報。
33.企業業績是否核查申報業績中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
答:對于企業申報業績中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如果存在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或在項目實施時為非本企業建造師,或不具備建造師資格,或超越建造師執業范圍執業,該項業績不予認定。
根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中第十一條“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及《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如果專業承包資質的業績工程由建設單位發包的,需要考核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專業承包資質的業績工程由總承包單位發包的,則不需考核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
34.企業可否以總承包資質承接的工程業績中的某項專業工程作為專業承包資質的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答:不可以。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提供其依法單獨承接的所申請資質類別的專業工程業績。
三、延續事項
35.企業申請辦理住建部的資質事項,如需先申請《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的,應該如何申請?
答:企業申請住建部辦理的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等事項的,申請上述事項前,需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申請》,經核查通過后,由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給企業,同時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以備核查。企業在“三庫一平臺”信息系統申請省級企業資質核查意見時,與申報資料一并提交。
36.延續事項如何申請?
建筑業企業應于資質的有效期屆滿前提出延續申請。同本證書上所有“換領資質”項與“非換領資質”項可同時申請延續,也可分別申請延續。同時申請延續的,資質證書上所有資質項須一次性提交申請;分別申請延續的,“換領資質”項或“非換領資質”項須分別一次性申請。不滿足資質標準條件的資質項應及時辦理注銷,以免影響其他資質項的延續。
企業在完成延續后,原資質證書上還有其它資質的,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變。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一律不予受理。
37.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事項考核哪些事項?
答:延續主要考核符合資質標準的企業凈資產、設備、廠房、技術負責人和注冊人員等指標。
38.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需考核的人員按哪個資質等級配備?
企業凈資產、設備、廠房、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 號)規定的相應類別和等級資質標準要求。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按照相應類別一級標準考核注冊人員。總承包二級、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延續考核注冊人員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 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不分等級的資質按照相應類別標準考核注冊人員。
39.延續如何考核人員的社會保險?
答:考核申報前3個月的社保。企業在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時,不需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資質審批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企業申報資質人員繳納社保情況進行核查。
40.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是否考核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
答:延續均不考核。
41.辦理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延續需要考核哪些人員?
答:考核1名技術負責人,至少1名注冊人員,需配備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至少1人。
42.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事項啟動智能化審批后,有哪些方面的調整?
答:一是調整了辦事流程。智能化審批流程:企業通過“三庫一平臺”填寫相關企業信息和人員信息(詳見“溫馨提示”頁的“企業信息核驗”申報流程指引)——信息核驗——進入延續業務事項申報——系統預檢——提交申報——自動受理——智能審批——自動打證(結果公布)。省級資質事項已啟用智能化審批功能。請企業做好企業庫、人才庫信息日常維護,確保資質申報前有關信息真實、準確。可在申報資質延續事項前,根據擬申報的資質類別及等級對應的核查條件,選擇核驗企業凈資產、設備、廠房、技術負責人等全部或部分信息(如申請資質需要用到職稱人員,也需核驗),向屬地住建主管部門提出信息核驗(含企業信息和人員信息)申請。在申報延續時,無需提交法人承諾書、延續承諾書、企業人員社保證明和注冊證書等材料,相關信息自動從政務共享數據采集驗證。如資質有效期在一個月內的企業,因政務共享數據源問題無法通過系統預檢的,可提交申報材料進行人工審核。
二是減免了申報材料。在申報延續時,無需提交法人承諾書、延續承諾書、企業人員社保證明和注冊證書等材料,相關信息自動從政務共享數據采集驗證。
三是提高了辦事效率。完成信息核驗且通過系統預檢的延續申請,轉入智能化審批,將有效縮短辦結出證周期(比較啟動智能化審批前)。
43.企業基本信息已通過屬地住建主管部門(簡稱地市)核驗,預檢不通過怎么辦?
答:請登錄“三庫一平臺”,對照“溫馨提示”頁的置頂信息附件《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省級)申報預檢問題處置建議》進行自查。
企業提交某項資質延續申請時,系統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對企業經核驗的信息、四庫、工商、社保等數據進行預檢查,協助企業自查判別是否符合該次申報條件,不符合的將提示預檢不通過。企業需確保申報信息與已核驗信息一致。
44.企業或人員信息通過核驗后發生變化(需要修改),還需要重新進行信息核驗嗎?
答:需要。
四、重組分立、合并、
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跨省變更事項
45.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如何申請重新核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答:(1)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進行重新核定企業資質。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代表工程業績等內容。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2)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被吸收企業在申報時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46.辦理吸收合并及相應重新核定事項的,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按省廳的要求及三庫一平臺系統設定的有效期規則,企業以吸收合并事項申請的,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標準考核申請企業的凈資產、廠房、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技術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裝備等,許可后相應資質證書有效期為1年;企業辦理該資質的重新核定時,除核實被吸收企業的工商注銷資料外,還對同一證書的所有資質進行重新核定,考核所有資質的凈資產、人員等指標,許可后再將所有資質有效期調整為5年。
47.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
注:如住建部、省住建廳調整資質標準要求的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原文閱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常見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