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我市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的相關規定,近期我局將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本次核查對象為近期通過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移的部分企業,具體詳見《10項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清單》(以下簡稱《核查清單》)。

二、核查內容

(一)主要核查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

(二)核查期間如企業將資質再分立到外市企業,或者企業變更注冊地到外市,核實后如實登記。

三、核查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

各有關企業應對照《標準》,對本企業《核查清單》所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現有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確保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主要指標滿足《標準》要求。企業應于2022年4月21日前將自查情況及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資料等一并整理以書面的形式報核查部門,具體詳見《核查清單》標明的核查部門。

(二)動態核查階段(2022年4月22日至6月1日)

我局將組織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等采取現場核查、資料核查等形式進行動態核查。對核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四、核查要求

(一)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做好企業自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各項資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二)請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對照《核查清單》,主動聯系企業并建立核查臺賬,于6月1日前將最終動態核查情況報我局。

附件:10項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清單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3月16日


(聯系人:盧志恒,聯系電話:3225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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